>解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附全文(3)
解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附全文(3)
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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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合作交流,拓展发展空间
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面临的挑战,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共同分享全球信息革命的机遇和成果。
17。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加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内的协调配合,推动建立信息化领域国际互信对话机制。组织搭建合作渠道,建设全球信息化最佳实践推广平台。实施中美、中欧、中英、中德数字经济合作项目。
18。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安全规则制定。巩固和发展区域标准化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重要职位。在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融入国际开源社区。
19。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信息化发展,统筹规划海底光缆和跨境陆地光缆建设,提高国际互联互通水平,打造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与周边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经中亚到西亚、经南亚到印度洋、经俄罗斯到中东欧国家等陆上通道,积极推进美洲、欧洲、非洲等方向海底光缆建设。合作建设中国-中亚信息平台、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统筹规划我国全球网络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与节点布局,提升我国在全球网络中的影响力。
20。共建国际网络新秩序。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原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和推进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国际化改革。加强国际网络空间执法合作,推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四、着力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一)培育信息经济,促进转型发展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是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信息化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作用,培育发展新动力,塑造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支撑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2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产品、装备融合创新,推广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普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积极培育众创设计、网络众包、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完善产业链,打造新型制造体系。
22。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把信息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推动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培育互联网农业,建立健全智能化、网络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耕地、水、草原等重要资源和主要农业投入品联网监测,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管理服务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3。推进服务业网络化转型。支持运用互联网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加快传统服务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化水平。积极培育设计、咨询、金融、交通、物流、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网络化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繁荣健康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展分享经济,建立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
2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破解制约城乡发展的信息障碍,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的信息化水平,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以信息化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化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支持港澳地区发展信息经济。
25。夯实发展新基础。推进物联网设施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宽带网络协同发展,增强应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快电力、民航、铁路、公路、水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安全支付、信用体系、现代物流等新型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服务格局,奠定经济发展新基石。
26。优化政策环境。完善互联网企业资本准入制度,设立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引导多元化投融资市场发展。发挥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的作用,组建中国“互联网+”联盟,支持中小微互联网企业成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设立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
(二)深化电子政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适应国家现代化发展需要,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持续深化电子政务应用,着力解决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7。服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委信息化工作,提升党委决策指挥的信息化保障能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党员、干部、人才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水平。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全面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和巡视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能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信息化保障,重视发挥互联网在党内法规制定和宣传中的作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各级党的部门工作信息化水平。
28。提高政府信息化水平。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国家治理大数据中心。加强经济运行数据交换共享、处理分析和监测预警,增强宏观调控和决策支持能力。深化财政、税务信息化应用,支撑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调整,促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人口、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有效支撑户籍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
29。服务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平台,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快政协信息化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30。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构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政府职能下移,支持社区自治。依托网络平台,加强政民互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
31。健全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在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等领域推进便利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实现服务前移、监管后移。以公民身份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平台,构建诚信营商环境。建设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完善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监测。加强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和非现场监管执法,提高监管透明度。
32。完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在线公共服务指南,支持各级政府整合服务资源,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促进公共行政从独立办事向协同治理转变。各部门要根据基层服务需求,开放业务系统和数据接口,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33。创新电子政务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强有力的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建立涵盖规划、建设、应用、管理、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服务,试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电子政务建设。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已建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