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搜索

济南全搜索

>突出重点 分类指导

突出重点 分类指导

《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平阴县总工会把《条例》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宝,坚持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全县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在推进民主管理工作中,县总工会突出重点,积极探索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立足实际,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对事业单位、100人以上国有、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实行重点督导,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在督导各企业职代会规范化过程中,县总工会坚持严格程序,把好“两关”。首先,把好职工代表选举关,严格按《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在车间、科室分配一线职工代表名额,保障职工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确保一线职工、科技人员达到代表总数的70%以上。同时,强化对职工代表资格审核,以保证其合法性。其次,把好职代会议题关。企业召开职代会必须将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企业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及工资协议草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职代会议题,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是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厂务公开事项上认真履行“提出、审查、公开、审议、整改”五个步骤。在公开前,认真研究公开内容,集中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开后,积极取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和发展职工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在公开形式上,各企事业单位从单一化向多样化深入。大多数企业采用以坚持职代会为基本载体,辅之以厂务公开栏、企业内部网络、厂情报告会等职工群众欢迎的形式进行公开,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确保厂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职工对厂务公开的监督。督导各企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小组和职工代表巡查制度,建立评价考核小组和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在评价方式上,坚持职工代表巡查制度,突出职工群众是厂务公开工作成效的“第一评价人”。从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内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规范,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方面,对厂务公开的情况作出科学评价。(作者单位:平阴县总工会)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