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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神秘巨轮真实来历遭曝光 船员会不会是在海上遇到海盗?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这几天,外号“奥弟”的连江县黄岐镇赤沃村渔民,在当地成了名人。上周,他和一起出海打鱼的同伴们,在台湾海峡捡回一艘大货船的事在当地炸开了锅。大家对这事津津乐道,这艘大轮船从哪儿来?是谁的?船上的人是被劫杀了吗?昨日,海都记者接到连江村民陈先生的报料后,带着这些疑问前往连江黄岐,探秘这艘被当地人称为“舶来品”的神秘大船。

  据了解,目前,海事部门已介入此事。但截至昨晚10点记者截稿,海事部门暂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渔民拖回“舶来品”,成当地名人

  连江县离赤沃村还有40多公里,但市民对“奥弟”拖回大轮船的事也早有耳闻。住在县城的陈先生说,听说船上没人,但有集装箱,箱里有什么不太清楚,拖回来后停泊在高塘港口。陈先生“脑补”了不少关于这艘船的遭遇画面:会不会是在海上遇到海盗?船员被杀光?船上运的是不是黄金?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真实来历遭曝光 船员会不会是在海上遇到海盗?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知道得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这个渔民外号叫奥弟,40岁左右,赤沃村人,是养螃蟹的。”一名船员建议海都记者到赤沃村寻找“奥弟”。还有一名船员说,“奥弟”都成名人了,你到村里问下,人家都知道这事。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当地渔民估计,巨轮价值上千万

  随后,海都记者驱车赶到赤沃村,这个村位居黄岐半岛突出部。赤沃村总人口约2200人,历史上村民以海为田,以捕鱼为生。但当地不少人仍对这样的大船感到稀奇。

  林依姐一家老小都以打鱼为生,她说,这船荷载起码在一万吨以上,这么大的船被拉回来是第一回,停靠在咱这小港口更是第一回。“刚拉回来的几天,大家都跑去看了。”

  “我见过不少船,但这么大的轮船还是第一次见。”林依伯以前以打鱼为生,如今60多岁,已收网在家抱孙子。“起码是50年内的第一次。”赤沃村不少渔民也同意林依伯的说法。一名渔民说,福建多台风,台风来时,有的渔船没绑紧,被大风一吹,就漂到别的村里。“我们也会帮忙收着,船主没几天就会找来。”林依伯笑了,这么大的轮船掉了,船主也是够粗心。

  林依伯告诉海都记者,以他的经验来看,这艘船在二手市场上至少可以卖到1000万元,即使是拆了当废品卖,也能卖到100多万元,“是个值钱货”。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真实来历遭曝光 船员会不会是在海上遇到海盗?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

  缆绳断裂,船在海上自然漂浮

  对于村民们的猜测,“奥弟”说,这艘船被发现时船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装。“上面写着英文,我们判断应该是外国的船。”一起出海的同伴也赞同“奥弟”的看法,大家在想,这应该是印尼的货船。

  对于当时的情况和为什么要把这船拖回来,“奥弟”有些不愿多说。他告诉海都记者,自己是本地人,出海捕捞螃蟹,返航途中,在台湾海峡发现了这艘船,他们几个船员就一起把它拖了回来。“用我们的3艘渔船才拖得动,很吃力。拖了五六天才到家。”“奥弟”和同伴用本地话告诉海都记者,这船长90多米,宽约25米。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奥弟”的同伴说,发现时,船头的缆绳是断裂的,船就在海上自然漂浮着,上面也没有人,估计是被绑在动力船后面,拖着前进,缆绳断裂时没有被人发现而被遗落在海上。但“奥弟”和同伴们都担心这神秘大船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都不愿意带记者去看看。“奥弟”说,已经向镇政府和边防所报告了,你们还是找他们带路去看吧。

  海都记者辗转多地,询问多人,穿过两个村子,爬上一个山头,才从岸上看到传说中的这艘大船。而海面上的其他货船在大船旁边,都显得渺小。这艘大船有八成新,船身颜色大部分为黑色,一道亮黄色镶嵌中间。轮船上没有插着任何旗帜,仅船身上面写着:ADITAMA6。船头的钩子上,还绑着一根绳索,垂在海水中。海都记者还注意到,货船上全为平地,没有座位,也没有发动机,分为两层,上面用铁栏围了起来,有个楼梯可以走到下层。

  海都记者查阅了很多国外轮船资料,都未查到与ADITAMA有关的信息。而英文中,ADIT AMA也未有翻译。有业内人士猜想,ADITAMA应该不是轮船公司的名字,但会不会是轮船的名字?

  海事局已介入,律师:应归还失主

  昨日下午,赤沃边防所也证实,赤沃村渔民确实在上周拖回了一艘大货船,船上确实没有任何人和货物。“他们拖回来后,向我们做了报备。我们也将情况反映给了上级领导。”赤沃边防所雷所长表示,目前,海洋渔业、海事局等部门都已介入调查。“船只也已移交给海事局了。”

  对于连江渔民将轮船从海上拖回来是否合法,拖回来的轮船是归个人所有还是必须归还失主等问题,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宝表示,他查看了我国与印尼签订的条约,没有看到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当事人对动产(包括船舶)物权适用法律没有协议选择的,适用法律为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关于“拾得漂流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如果这艘船是印尼的,渔民应将船归还,可送交海事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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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神秘巨轮

  “拖回来将产生费用支出,虽然法律规定该费用由权利人承担,但权利人是在国外,恐怕不容易实现。”魏宝建议,渔民遇到这事,应直接通知海事部门来处置。(东南网)

  据东南网6月12日报道,一位外号“奥弟”的连江县黄岐镇赤沃村渔民,和一起出海打鱼的同伴们,在台湾海峡发现一艘大货船,于是用三条渔船花了五六天时间,终于千辛万苦将船拖回了港口。这艘船上没有人和货物,长90多米,宽约25米。据说,这条船在二手市场可以卖千万元以上,而即便是卖废品也可以价值百万元以上。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这个当代的夺宝奇兵故事很有趣味,但这位渔民是否就意外发财了,还是一个有趣的谈资。据当地边防所雷所长表示,海洋渔业、海事局等部门都已介入调查,船只也已移交给海事局了。于是,又有人惊呼,国家又要奖励五百元了。

  然而,在海上捡到轮船,和在地下挖出宝藏相比,情况还要复杂更多,绝不是上缴国家,奖励五百元就结束的故事。神秘的大海上,可能流传着很多传说,但大轮船毕竟是地球上的产物。如果有彪悍的渔民隔三差五拖一条没有人也没有货物的“幽灵”轮船回来卖,首先要介入的倒是警方了,这到底是良民捡回来的,还是海盗抢回来的。

  即便是偶然的捡到了一条,在渔业和海事局介入之前,或许还是需要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了解相关背景。大海上发生的事情,缺乏足够的人证,但一艘货轮始终不会无故的漂浮在大海上,要么是意外丢失的,要么是被洗劫以后抛弃的,要么是历史上留下来的幽灵船。公安部门的介入,可以排除渔民本身的嫌疑,而且轮船上的诸多痕迹证据也会给未来需要调查的时候留下许多资料,无论是寻找轮船的主人,还是追查犯罪嫌疑人。

  如果公安部门能排除这艘轮船上发生过刑事案件,那可将船只归入意外丢失的范畴之内思考。但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辛苦了多久将大船拖回来的渔民,并不天然拥有了这条船。捡到轮船,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不能首先按照遗失物或者漂流物来对待和抗辩,因为轮船是明确有主人的。

  轮船是特殊的财产,世界范围内都普遍采用登记制,只要登记的资料没有发生变化,产权也就没有发生变化。为此,只要这条船的标识和特征还是能够清晰辨认的,就能确定其主人是谁。而且如前文提到的,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船舶的标识不会被人为涂改,还是可以根据特征确定所有权。即便是外国人的轮船飘到了中国的海域,这条船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而如果船主投了保险,保险公司已经对船主的遗失做了理赔,那么轮船的所有权就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有权在发现轮船存在以后索回。这就好比长期没有人住的房子,发现的人也不能宣布这房子就归自己了,只要主人回来,这财产就还是属于主人的。

  在船只产权的登记制度下,捡到轮船的渔民也没法将船只变卖。船只的变卖也要经过登记手续,而渔民拿不出证明所有权的资料,过户登记无从办理。无论船只估价上千万还是更多,也就夜里想想笑一笑罢了,当不得真。渔民辛辛苦苦的捡回来了,还是妥善保存或者上交国家,等待找到主人以后,再要求相应的打捞和保管费用。至于能否得到更多的奖励,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只能靠渔民和船主进行协商,但也切不可闹出扣押船只索要奖励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法律保障,甚至会发展到违法的行为。

  而如果想越过船主的所有权,恶意将船只损坏了以后弄做废品变卖的行为,更不可取。这样故意毁坏的行为,或许能赚得百万元的废品钱,但船主出现以后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赔偿,最终可能得不偿失。做人还是要讲文明讲道德,丢船的人那么伤心,做好事就要有始有终,已经辛辛苦苦的将船拖回了港口,最终还是尽量妥善保存并归,这是值得提倡的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此时,如何处理轮船就剩下了最后一种可能,也是最小概率的事件,这或许真是没有价值的废品,意外飘到了海上,或者是无法辨认标识和确定所有者,又或者是没有办法宣称所有权的海盗一类所有的财产,成了无主的漂流物,被爱热闹的渔民捡了回来,这就成了夺宝奇兵的故事。

【台湾海峡神秘巨轮】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根据这条线索,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到陈先生说的黄岐高塘港口。位于黄岐高塘村的这个港口停泊着不少轮船,聚集在渔船边上的船员,也对“奥弟”的事略知一二。但高塘港并没有这艘神秘的巨轮。

  幸运的是,我国法律中仅仅对地下财产格外看重,《民法通则》中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这海上公开飘着的无主大轮船,无法被收归国有。而《文物保护法》里,宣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是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只要这条船不被证明是文物,还是可以视作不属于国家所有。

  排除了以上所有情况之后,这条船终于不再是一条船,没有主人,也不是文物,而是可以被当做“漂流物”对待的无主财产。但在这里,还是要很遗憾的宣布,马路边捡到的每一分钱都属于国家。《物权法》庄严宣布:“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而漂流物参照遗失物处理。为此,作为一条海上捞回来的完整的船,首先需要交还给失主,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交给公安部门,而失物招领公告发布六个月以后归国家所有。

  当然,这里或许有个擦边球,这条船或者就可以视作废品,国家并没有规定捡到足够巨大的废品还是要归国家所有。从习惯上来说,江河湖海附近的人群,捞到了无主漂流物就归捞到的人所有。但这里还是要说,这毕竟是一条船,而且是很大的船,不同于发大水飘下来的那些大树,可以视作废品的概率实在是低到近乎为零。

  全部情况分析下来,捡到这条船的渔民的做法是很正确的,他并没有高兴发了一笔洋财,拖回来以后首先向镇政府和边防所报告,面对媒体和市井传说他也只是低调的呵呵而已。但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可以将这个传奇的故事讲给自己的邻里子孙,他是如何冒着碰撞和沉船的危险,用三条小渔船在汪洋大海上把这么大一条价值不菲的货轮拖回来,撰写下一个很好的现代版“老人与海”的故事。但如果下次还有人碰到类似情况,这里建议最好还是通知海事部门处理。自行捞船,不仅冒了碰撞的危险,如今连油费也还是自己掏腰包,从经济上来说,并不不划算。

  海上大冒险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这个故事的开始充满了惊险与挑战,而结尾没有太多的悬念,但可以充满感动。我衷心的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可以尽快找到这条船的主人,将这个全球寻船的故事留下一个圆满的结尾。而我们这位充满了冒险精神的渔民,不仅可以收到做好事的合理回报与补偿,还能为自己的勇敢、正直与善良而自豪。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