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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滥用远光灯又添命案6天两人殒命 可致短暂失明

  夜晚开车最烦的可能就是迎面驶来的车辆突然打起远光灯。11月份以来,天桥区接连发生两起因滥用远光灯而引发的死亡事故。

  11月5日19:30,黄某驾车行驶至国道220线215KM+100M处驶入对向车道时,与张某驾驶的大客车发生事故,黄某同车乘客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警方初步调查,事发原因为黄某受对向车道内远光灯的影响。

  11月10日23:40,在二环北路114路公交车站点处,41岁的张某驾车撞上由南向北横穿道路的亓某,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民警初步调查,张某受对向来车灯光影响,未及时发现正横穿马路的亓某。另外,亓某通过有中心双实线的道路时也未注意避让。

  天桥交警告诉记者,法律明确规定,在有路灯的城市道路,禁止使用远光灯;在没有路灯且车辆较少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会车时必须变换成近光灯。乱用远光灯可罚款100元记1分,济南也曾整治过乱用远光灯,不过取证比较困难,有的司机往往见到前方有交警便迅速变换成近光灯。

  ●相关新闻 远光灯惹事案例不止这俩

  1月11日晚7点,张某开车沿荷花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景秀苑小区门口时恰遇赵某、杜某横穿马路。由于被对面大车远光灯闪了一下,张某发现两人后再刹车时已经来不及。最终,赵某因抢救无效于1月23日死亡,杜某身体多处骨折。

  1月27日,南部山区一司机因被远光灯晃眼,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常某,造成常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实验 被远光灯一照,视线缩至5米

  记者了解到,为了验证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历城交警曾经在一条没有路灯笔直的道路上进行过一组实验。

  根据实验安排,实验人员站在实验车前30米处,试验车开着远光,在远光灯的照射下,实验人员完全无法看清实验车周边的情况,即使车旁站着一个人也完全看不到。

  “在远光灯的照射下,距离30米、20米、10米,人在视觉上的感觉几乎是一样的,直到距离5米时才能看清实验车辆旁站立的行人。”历城交警大队宣传科负责人孙嘉说。最终实验证明,夜晚视线本来就不好,远光灯会导致人对距离和速度的判断力下降,引发意外事故。

原标题:济南滥用远光灯又添命案6天两人殒命 可致短暂失明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