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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家政月嫂“涨”了1000块钱 取消服务引发退款之争
2016-11-22
www.jnmtv.cn 编辑:济南全搜索
今年4月底,市民靳女士从银星家政服务中心预约了月嫂服务。靳女士称,因为家政公司工作人员说法不一,使得她损失了一个月的管理费和中介费。
考虑到生育期间无人照料,靳女士决定从家政公司找一名月嫂。“以前有个同事在银星家政工作过,便托同事从这里预约了一名月嫂。”靳女士说,4月28日,她来到位于历下区山大路附近的银星家政服务中心,根据月嫂的价格,共交纳了4560元,其中包括月嫂3600元的一个月费用及两个月的管理费和中介费(480元/月),并签订相应合同。
9月6日早上,在医院待产的靳女士拨打家政公司电话,称自己即将生产,希望家政公司尽快安排月嫂上班。“工作人员说这里有闲置的月嫂,随时可以上班。”靳女士说,9月8日,已经生产完的靳女士再次拨打家政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直到9月9日下午,当时帮忙的同事找到家政公司,该公司方才安排月嫂,并于9月10日上班。
但是来为靳女士服务的月嫂并非之前敲定的收费4080元(包含480元的管理费和中介费)月嫂,而是收费5080元(包含480元的管理费和中介费)月嫂。“因为没人照顾,就让这个月嫂留下了。”靳女士说,考虑到家政公司派来的月嫂价格比自己承受能力高出1000元,靳女士取消了第二个月继续请月嫂的打算。
靳女士与银星家政签的合同中表明,如果不继续使用月嫂,那么多交的月嫂费可退,但多交的管理费和中介费不退。虽然知道这一规定,但因为要给月嫂补交1000元的差价,靳女士还是跟家政公司拨打电话确认此事,“当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我第二个月的月嫂没用的话,多交的管理费和中介费是可以退的。”但到了10月8日,靳女士再次联系银星家政联系退费事宜时,该公司经理称按照合同规定,多交的480元管理费和中介费不能退。
靳女士表示,480元并不多,但是银星家政公司工作人员说法不一,让她难以接受,希望该家政公司能退还多交的480元管理费和中介费。
2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银星家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多交的月嫂费可退还,但管理费和中介费无法退还。银星家政服务中心经理表示,对于靳女士所说的9月8日拨打电话寻找月嫂一事并不清楚,也没有工作人员曾经告诉靳女士可以退还多交的管理费和中介费。该经理表示,靳女士之所以提出此要求,或是因为“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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