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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展危化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记者近日从市安监局获悉,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10月27日启动,11月底结束,重点整治危化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危化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危化品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拉网式排查整治不放过每一处厂房、每一间仓库

  据了解,专项行动中,我市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四个一律”的原则,集中打击、整治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并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窝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秩序,消除由此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我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重点排查地区和重点整治企业,组织各级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整治。特别是要对各类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出租厂房(仓库)、民房和已关停的化工生产、储存企业进行重点排查,不放过每一处厂房、每一间仓库,查出藏匿在各个角落的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窝点。

  我市提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对非法生产、储存设施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因非法违规被处罚过的企业要进行复查。要督促各类厂房(仓库)的出租方切实掌握出租厂房(仓库)的用途,发现有非法生产、储存危化品的要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知情不报,造成事故或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

  同时,组织所有危化品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所有无仓储危化品经营单位做出不违规储存的书面承诺,一经发现违反承诺,一律依法撤销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纳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推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对其开展联合惩戒,对失信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招投标、安全许可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动员全社会参与有举必查、查实必惩、漏查必追

  我市将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危化品从业单位充分认识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市安监局、市财政局《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行办法》(济南安监发[2016]13号)的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措施、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建立举报线索查处情况备案制度,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漏查必追。我市还要求,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媒体不断宣传“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对外公布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的“黑名单”。

  “打非治违”工作关键在基层,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传导责任、下移重心。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形式,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村(居)委会的“打非治违”属地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干部熟悉基层情况、联系群众密切的工作优势,主动承担起非法违法线索的查找举报义务,建立起覆盖村、居的信息收集网络。分片、分块、分段制定排查整治清单,挂牌落实责任,由村居、乡镇(街办)领导层层签字确认,进行销号,确保不留死角、不死灰复燃。同时,将“打非治违”工作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整治后非法违法行为仍持续存在的,一经举报查实或检查发现,对相关县(市)区及其乡镇、街办通报批评,计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安委会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促进行动的深入开展。

原标题:济南开展危化品“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