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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学生成绩侵犯个人隐私了吗?事发山东师范大学
2016-10-30
www.jnmtv.cn 编辑:济南全搜索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一名辅导员没有想到,他宣读学生的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竟引来学生在班级QQ群里的齐声声讨,最终甚至演变为一场骂战。公布学生成绩算不算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成为关注的焦点,此外很多人发现,一些个人信息是否属于隐私,在不同情况下也会有不同的标准。那么如何才能界定隐私的范围呢?本期众筹话题一经发布,广大市民和网友纷纷来电讲述自己隐私遭遇侵犯的故事以及对隐私界定的看法。
公布学生成绩侵犯学生隐私了吗?
10月18日,在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2014级的QQ群里,一些学生用匿名方式,表达对辅导员杨森的不满,有人甚至用了脏话。杨森知道后,当天首先在另一个名为“2014山师外国语”的QQ群里向学生喊话:“请不要随意匿名在群里乱喷,把气撒在别人身上,自己给自己留点底线。”但很快,杨森在这个QQ群里也用脏话回骂学生,称即使学生匿名,他也知道是谁辱骂他,如果这些学生不想在2014级可以选择离开。
事情的起因是在当天中午,辅导员杨森召开该年级全体英语专业同学的年级会,他将在6月18日举行的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中208名通过专业四级考试的学生的具体成绩,按照学号顺序当众依次念了一遍。然而,不少学生认为成绩应该是自己的隐私,不应该让其他同学知道,那些不及格的同学虽然自己的名字并没有被念出来,还是感觉自己的隐私像被曝光了一样。那么公布学生成绩到底算不算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呢?
市民宋振东 当众宣读学生成绩,不应该算侵犯隐私
大学辅导员当众宣读学生的考试成绩,是想让学生知道自己的学习情况,督促考试不好的学生加强学习积极性,属于其正常工作范畴之内的事,其并没有拿学生的考试成绩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应该算侵犯学生的隐私。
网友“莫寒” 我的成绩让谁知道应该由我掌握
大学生已经是独立的成年人了,考试成绩如何处理完全应该自己掌握。通过公布成绩的方式来激励学生在大学之前的阶段可能还有一定的意义,但对大学生而言并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再退一步讲,如果一个考生在考试中只考了几分,传出去肯定会成为大家的笑料,这名同学可能大学四年内会一直受到这件事的影响。日本的公立学校,不计分数、不作排名,成绩只是学生自己的事。在法国,成绩只有学生本人和家长知道。香港学生的成绩作为绝对隐私受法律保护,学校想要披露学生成绩必须获得学生的同意。
怎样才算侵犯个人隐私 不少事难断定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在出现在网络上,人肉搜索更是成为让不少人头大的问题。甚至有人断言,在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将不再存在。然而,抛开互联网的影响,在现实中不少事件让市民很难断定是否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网友“割麦厮” 邻居家门口安摄像头 我们咋办?
十一期间,邻居一家外出游玩,担心家中的安全便在走廊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可以将走廊内的情况尽收眼底。他们是安全了,但是他们也掌握了我们这些邻居家的一举一动,我觉得我的隐私遭到了侵犯。我等邻居归来后找到对方进行协商,希望对方能拆除摄像头。但对方却认为安装摄像头就像在防盗门上安装“猫眼”一样,不算侵犯别人的隐私,因为楼道属于公共场所。
“我也咨询过律师,人家说目前我国法律对私人安装摄像头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果公民个人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拍摄的范围也仅仅涉及个人生活空间和公共场所,一般不为法律禁止。只要摄像头对准的是公共场所,不涉及住户的门窗,不专门对准他人的范围,就不算侵犯隐私。”“割麦厮”告诉记者。
网友“开心最重要” 张贴业主信息算不算侵犯隐私
“开心最重要”告诉记者,近日他所在小区物业和部分业主发生了冲突,起因是不少小区业主长期不交水费,物业将业主姓名和住家门牌号张贴在小区门口催费。
“物业把业主的信息详细地公布出来,我认为侵犯了这些业主的个人隐私。”“开心最重要”告诉记者,不少业主之所以不交水费,是因为房子租给了别人,水费应该由租住户交。只要物业能及时电话告知,或者找租住户沟通都行。但用“黑名单”来催费,让人不舒服。
这么张贴业主信息肯定不合适,但业主不缴纳水费在先,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算侵犯业主的隐私吗?“开心最重要”表示。
如何界定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
记者了解到,隐私权是近几年才为大家所熟悉的概念,即便在西方,隐私权这一概念的出现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对隐私的界定,由于民族文化、生活习惯的差异,法学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法学爱好者“哥本哈根” 保护公民隐私需完善法律
在中国,民法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解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或以维护公序良俗含括公民的隐私权,采取的是间接保护方法。实践证明,这种间接保护隐私权的方法是不完备、不周密的。因此,应该在宪法和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隐私权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应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以刑法、行政法等其它法律法规为辅助的保护体系。
民法学家彭万林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民法学家王利明则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市民韩继联 界定侵犯隐私需看其两面性
有关个人隐私的界定,我认为它具有两面性,如公布学生学习成绩,分数高的学生高高兴兴,而分数低的就认为没面子反而说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再如某个明星家的豪宅就立在那里,记者实事求是地报道了,该明星就说侵犯了他的隐私。从现实角度来讲,公布学习成绩,考核学习状况无可厚非,可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由于大部分个人隐私具有两面性,所以在认识上和报道中把握好分寸十分必要,既要考虑个人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社会效应,随着法制社会的逐步完善,人们对个人隐私也会在逐步认识的基础上达到进一步的理解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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