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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职工诉求形式

《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临朐县总工会着力加强职代会制度的创新,推行建立“职工议(说)事”制度,有效地保障了职工利益诉求渠道的畅通,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我县从2008年开始规范职代会工作,先后出台了职代会预审、三级报告等多项工作制度。2011年,归纳整合出台了《职工代表大会预审、指导监督及工作标准》,整合后的制度文件对指导规范基层职代会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企业召开一到两次,不可能每月召开,而职工中有相当多的矛盾和问题包括对企业经济发展合理化建议等需要及时协调、沟通、落实。为了让职工每个人都有一个及时吐诉心声的平台,我们从2012年开始先后到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艺雕塑艺术有限公司等五家非公有制企业了解情况、开展工作,在了解各基层单位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特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职工议(说)事”制度。
在充分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职工议(说)事”工作制度,在全县企事业单位推广。“职工议(说)事”制度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职工议(说)事”活动由工会主席或工会主席委托人主持,议(说)事双方代表由行政方代表、抽选的职工代表组成。在职工议(说)事的主题上,紧紧围绕制约和影响企业发展和提高效益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品种开发、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以及事关职工福利待遇等问题开展,使每项议(说)事活动都有明确的主题。在议(说)事责任上,要求各基层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承担起组织职工开展议(说)事的具体责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在议(说)事程序上,建立了“五步工作法”,第一步组织议(说)事,第二步分类办理,第三步明确责任,第四步公开议(说)事,第五步督办反馈。
实践证明,建立“职工议(说)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提升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表达利益诉求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创新平台和途径,在畅通职工诉求渠道、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等方面呈现出新的能量。临朐县总工会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