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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燃气开启“阶梯价格模式”

  济南全搜索讯 (记者 王宝珠)济南市城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启“阶梯价格模式”,为此,济南港华、济华两大管道燃气公司也制定了《济南市城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细则》。据悉,1月1日到15日为集中抄表时间。
  据悉,按照实施方案,济南市管道天然气普通居民用户气价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含),由每立方米2.70元调整为3.00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16-36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3.60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50元。各个阶梯内的用气量是根据四口之家的用量调查制定的。按照实施细则,经认定“一户多人口”的居民用户,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每月5立方米)。全年分档气量按照户月用气量累加计算,执行相应的分档气价标准。而“一户多人口”政策仅适用于普通用户。符合“一户多人口”的居民用户,可持与用气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常住人口公民身份证号码登录表》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燃气企业营业网点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集体户口、无户口、承租户(含群租户)不在“一户多人口”认定优惠范围。“一户多人口”认定有效期为2年,期满需重新申请。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采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经申请认定合格后可享受优惠政策,一般生活用气以及壁挂炉采暖用气阶梯气量分为两档。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1200立方米,每立方米3元,第二档为12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元。用户须携带户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燃气企业营业网点申报办理认定手续。燃气企业根据用户提出的申请,在1个月内组织实施入户安检。家中已经安装了壁挂炉的用户,在2016年2月1日前申请,并在2月29日前被认定的,按全年增加用气量,后期新增独立采暖用户也须按程序申请认定。在一个阶梯气价年度内,认定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执行独立采暖用户用气政策,认定不合格的自整改合格认定之日起执行独立采暖用户用气政策,用气量累计计算,之前的用气量按照普通用户用气政策执行。过渡期内,将给予申请用户300立方米的用气量,按每立方3元计价,多出300立方米的则按第二档3.6元每立方米计价。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