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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发布2015年10大典型案例
1970-01-01
www.jnmtv.cn 编辑:济南全搜索
济南全搜索讯 (记者 王宝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3月10日,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了2015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10大典型案例。
家用轿车退一赔三案。济宁市消费者刘女士于2014年5月在市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价格为128000元的菲亚特家用轿车。在一次刮擦事故维修过程中,发现有二次喷漆现象。经过调查,该汽车公司向刘女士出售涉案车辆时故意隐瞒了该车曾于同年1月份出售给王某并经使用的事实,已经构成欺诈。省消协受理投诉后,依法协助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并指派公职律师作为一般代理人参与了诉讼过程。2015年2月4日,经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决,被告将购车款128000元退还原告,并按购车款的3倍赔偿原告刘女士384000万元。2015年7月2日,济宁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电压力锅爆炸案。2014年6月,潍坊市昌邑县刘先生的母亲从城区某超市购买电压力锅一台。2015年5月第一次使用时该电压力锅零件出现问题,送至该品牌昌邑售后服务点进行了维修。但维修后再次使用时,该电压力锅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刘先生的母亲大面积烫伤住院。刘先生多次找到超市方协商未果。昌邑市消协奎聚分会接到刘先生投诉后,经调查情况属实,并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该电压力锅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0000元,电压力锅予以退货,并由超市方向消费者道歉。
超市购物摔伤案。2015年6月,济南市老年消费者林女士到某大型超市购物绊倒摔伤,造成S3椎体及S2、3水平骶正中嵴骨折,其家属王先生就赔偿事宜与超市协商未果投诉到省消协。省消协经调查取证,确定超市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护理及后续治疗费产生分歧。经省消协多次调解,超市最终赔付林女士13000余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同时发布的还有:辣椒种纯度不达标案,预售保健品不兑现承诺案,婚宴服务缩水案,留学中介不退费案,充值餐卡余额不退案,火锅店就餐一氧化碳中毒案,短信提醒出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