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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质监系统近期开展专项整治 确保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

  本报讯 (记者 王宝珠)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省质监局近日向各市质监局下发通知,决定近期集中部署开展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面建立企业监管档案。鉴于“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即将全面推广使用,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此系统为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和数据库。从2015年11月份开始至2016年2月底,集中4个月时间,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抽查、执法检查、证后监管等工作,全面普查和摸清辖区内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从2015年11月开始,省局将每个月调度、公布一次各市录入进度。
  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整治内容。按照总局部署,结合我省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省局确定对纸巾纸、卫生巾、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蚊香、餐具用洗涤剂、儿童用品、小家电、塑料袋(含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和家用塑料袋)和感应炊具等11类产品进行重点整治。针对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再研究确定本辖区1至2类重点整治产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加强区域综合整治。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分析本辖区日用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坚持综合施策,推动标本兼治。要加强质监系统内部质量、标准、监督、稽查等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各种监管手段的综合运用。每个市局要确定1至2个重点区域,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具体任务和措施,集中搞好整治和帮扶。  
  专项行动要做好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违反强制性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实不符、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质量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制假黑窝点,要报告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