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搜索

济南全搜索

>团雾成交通安全“隐形杀手”,公安部门提醒——遇团雾切勿开远光灯

团雾成交通安全“隐形杀手”,公安部门提醒——遇团雾切勿开远光灯

  本报讯  (记者 贺洪梅)进入秋冬季节后,团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渐多,给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带来很多不利影响。在10月29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行车遇雾要开启大灯、雾灯、示廓灯,必要时还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但不能使用远光灯。
  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政委左明亮在发布会上介绍,团雾被称为交通安全“隐形杀手”,目前正是相对多发季节。从时段看,团雾一般出现在昼夜温差较大、无风的夜间,尤其清晨更易出现,驾车人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陷入团雾,此时若操作不当,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我省高速公路年均发生3次以上团雾的易发路段有109处,发生时间集中在10月至12月,途经山区、水面的高速公路相应路段雾情多发。其中,发生次数最多的是日兰高速378公里至382公里处年均发生团雾高达20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由于雾天、雪天视线严重受阻,行车过程中严禁随意变更车道、超车。行车遇雾要开启大灯、雾灯、示廓灯,必要时还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需要注意的是,遇有团雾不能使用远光灯,远光灯的灯光会在雾里造成灯光散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若不能驶离高速公路,应选择应急车道停车,停后立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警示标志时,应比平时更远,保证后车更早发现险情。另外,车内人员也应立即撤离路边安全处并及时报警,不可停留在车内或车道,避免二次事故。

责任编辑:JN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