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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管齐下绷紧安全弦 安全生产失信将进“黑名单”

我省多管齐下绷紧安全弦 安全生产失信将进“黑名单”

  本报讯 (记者 贺洪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连续下发了5个规范性文件,对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约谈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深化“查保促”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今后,如果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不良记录,被列入“黑名单”后,堪称苛刻的惩戒措施将使其在多重领域受到严格限制或禁入;而且,我省还力促企业职工群众主动参与“防范和查找安全隐患”,把少数人检查安全生产变为职工全员参与大预防。
  我省在新推出的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中提出,安全生产举报实行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和分级受理的原则。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举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2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如果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短期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将由省安委会约谈市、县(市、区)领导同志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谈话。省安委会还将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
  为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惩戒,我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1年,自公布之日计算;连续进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管理起,管理期限为3年。而且,安全生产记录将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安全生产失信者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JNQSS